【背景概况】
书记指出:“产业扶贫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也是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帮助群众就地就业的长远之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持续推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832个贫困县累计建成各类产业基地超过30万个,98%的贫困户享受产业扶贫政策,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条件显著改善,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下了坚实基础。
【基本模式】
(一)支持农业龙头公司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
一是以利率、财政奖励、财政补助、等形式支持农业公司发展,地方政府支持贫困农户产业发展,并给予一定的补贴。二是给予公司转移补贴等优惠政策,这种方式通过企业发展,让贫困农户实现脱贫,风险保障基金不再是由政府独自承担,而是政府和企业共同承担。
(二)直接支持贫困农民的生产活动。
一般政府可以根据特色农产品种植面积和牲畜养殖量,对贫困农户进行财政补贴。这些补贴是根据农民的实际种植情况和农民的种植计划统计提供的。因为它不是为了增加农民的生产性收入,所以被称为“奖补”或“家庭增收”。
(三)利用行业扶贫资金发展扶贫资产收益。
最常见的办法是支持新的农场管理者,如公司和合作社,将贫困家庭的资金和资产归还贫困家庭,提高贫困家庭的收入水平,让他们获得稳定的资产回报。
【面临困境】
(一)缺乏准确性
产业扶贫过程中存在很多“精英俘虏”现象。究其原因,是由于普通劳动力内部资源相对缺乏,这将不可避免地让乡村中的“人才”和“强人”成为产业扶贫的主要对象,生产规模大,与生产条件好的农户合作成为首选,然后以合作社等产业组织打造新的商业实体。这就导致一些贫困农民由于自身能力的限制,难以参与产业建设,最终难以从产业发展中受益。
(二)劳动力能力不足。
贫困农户的生产功能相对有限,工业基础设施薄弱,市场体系不完善等原因导致贫困农户直接发展的困难大,面临的市场风险大。
(三)产业扶持的救济模式不利于贫困农户能力的提高。
产业扶持的救济模式没有建立产业与市场关系的良好关系,贫困人口也没有建立自主发展意识和提高贫困人口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还存在着财务风险,除龙头企业外,合作社、公司、企业、大型财务会计制度普遍不规范,难以明确财政扶持资金的分担比例,政府也很难有效监管企业的后续分红。
【有效措施】
(一)限制救助产业模式的适用范围
限制产业结构的模式是有限的,在某些情况下,通过发展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救济制度,可以短时间实现脱贫,但是,但这并不是长久之计,还是要让因地制宜发展可持续性强的产业,并且关注市场风险低、收入稳定、可形成不动产的行业,加强对资产和资源注入管理主体的财务监督,可以有效实现脱贫。
(二)在有一定产业发展基础的贫困地区,将瞄准型产业帮扶模式作为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的主要产业帮扶模式
在有一定产业发展基础的贫困地区,地方政府应迎难而上,消除急功近利的政绩观,将瞄准型产业帮扶作为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的主要帮扶模式。一是明确瞄准型产业帮扶模式的主要对象是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二是大力构建贫困农户有效融入市场的体制机制。
(三) 积极支持产业发展基础薄弱的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通过发展产业促进扶贫。
在这些地区,要重视他们的特殊资源,发挥农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在市场中的作用,制定有特色的产业发展规划,实行财政补贴、财政扶持和政策倾斜。发展和建设扶贫特色鲜明的产业,为产业扶贫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