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考指南》是对《甘肃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有关条款的补充说明,用于指导考生全面正确地理解招考政策。为避免在报名过程中出现失误,失去报考机会,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申请之前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及其附件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
(一)应届高校毕业生及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范围分别是什么?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在报名前未签订过劳动合同、未缴纳过社会保险),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以上考生可以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职位。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限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职位。
(二)202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2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三)“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是否可以报考?
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37号)精神,自该方案下发之日起取消以往民生实事项目人员“试用期满后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的限制,可以正常流动。所以,只要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开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县区人社部门加注“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可以报考。
(四)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资格复审时向招录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五)对专业和学位有何要求?
按照《职位简表》,具有拟报职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同时有学位要求的职位,还需提供学位证明。如学位证明与学历证明显示专业不符,以学历证明显示专业为准。
(六)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有学位要求的职位必须提供学位证明。
从1993年起,国家开始统一印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从2001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并委托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历电子注册,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该中心注册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在该网站能查到的学历即为国民教育学历。
(七)报考人员能否以辅修专业报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因此,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我省公务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
(八)持有军队院校学历是否可以报考?
由国家统一招生的军队高校学历可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非国家统招的军队高校学历,如经过教育部门认定,视为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其他国民教育学历。按照职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并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各项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九)“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何认定?
1.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项目的,报考前向县(区)委组织部提出申请,批准后报考;
2.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5.参加“进村进社”项目的,要提供所在市州人社(人事)部门的审批文件或《甘肃省选拔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工作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均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单位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