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05 14:38:48 甘肃公务员考试网 //gs.huatu.com/gwy/ 关注公众号领资料 QQ备考群 APP刷题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申论备考之文章写作—如何利用材料中的论据
申论的文章写作中,论据是必备要素。很多考生对于论据都有不少疑问:自身对于论据积累较少,材料中的案例能不能用来当论据?论据能直接抄材料吗?这里就来一一解答大家的疑问。
在文章写作中,遇到自己比较生疏的主题,确实会出现论据积累缺乏的情况,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充分利用材料的内容来充实我们的论据。所以,材料是可以用来写论据的,但是对于材料的内容,也要分情况来合理摘抄,而不是全部原封不动的直接抄。
第一,可以直接抄的论据有三类:名人名言及领导人讲话、数据统计、政策文件及法律法规,这几类论据也是材料作者摘抄引用的,所以我们可以直接引用。比如:
名人名言——亚里士多德说:“幸福存在于闲暇之中,我们是为了闲暇而忙碌。”
领导人讲话——习近平总书记不久前就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在全国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清除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数据统计——统计显示,我国技能劳动者仅占就业人员的19%,高技能人才的数量不足5%。
政策文件及法律法规:《民法典》规关,关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
第二,如果要用材料中的案例来作为论据,不适合原封不动的摘抄,需要概括性的引用,围绕着我们要论证的关键词去合理取舍。比如:
S市独墅湖月亮湾商务区通过地下管廊建设,还天空以“无”,真正体现了老子哲学中的有无之论的深刻理念,称得上城市建设理念的典范。
这里引用的就是材料中的S市独墅湖月亮湾商务区地下管廊,以前天空中布满了各种线缆,就像“蜘蛛网”一样,不仅不利于城市环境的塑造,也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让原来天空中的线缆全部下埋,还天空以“无”。正好就符合了老子哲学中的有无之论的深刻理念,是特别贴切的事实论据。
综上所述,材料中的案例是可以用来作为论据写进文章,但是要分情况来进行合理摘抄。不过国考申论答题有高度,还是需要我们注重平时积累,打有准备之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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