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3 15:31:49 甘肃公考考试网 //gs.huatu.com/gwy/ 关注公众号领资料 QQ备考群 APP刷题 文章来源: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我单位将组织进行2022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见本公告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2年8月4日18: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须同时提交确认参加面试声明;放弃面试的,须同时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gsms2022@vip.163.com。
(二)电子邮件主题。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面试(用人司局+职位代码)”,例如:张三确认参加面试(国家税务总局XX县税务局3001101234567)。
(三)电子邮件正文。内容样式见本公告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四)放弃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和正文均为“XXX放弃面试资格(用人司局+职位代码)”。邮件附件为《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内容样式见本公告附件3),须经本人手写签名后,制作为电子照片或扫描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2年8月7日上午。面试在当天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7: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到达面试考点。面试开始前30分钟停止入场抽签。不按规定时间进入面试考点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兰州文理学院(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面滩400号)。
乘车路线:兰州市内乘坐135、149、82路公交车,在兰州文理学院站下车即到。考生要提前熟悉面试地点及乘车路线,做好应试准备工作。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工作结束2日内,我单位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以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
具体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以招录机关电话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和招录机关人事部门联系。集合后将统一前往体检地点,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招录单位承担。
(四)考察
我单位将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于8月7日上午7:30前到达考点,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一扫四查”入场核验。即扫“小兰帮办”,查核酸测温:面试前3天至少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须在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2次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最后一次在面试前24小时内)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查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查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查考试当日“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二)面试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须在指定地点寄存携带物品后,抽签确定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开始前30分钟停止入场抽签。
(三)考生严禁携带除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以外的其他物品(手机等一切通讯设备、电子设备、包袋等在考点统一存放,手机须取消闹钟并关机)进入候考室或面试考场,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按违纪处理。
(四)考生进入学校除核验身份外,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入学校后沿固定路线进入面试场所区域,考试结束后沿原路线离开学校,不得进入非面试场所区域或在校区内逗留。
(五)候考考生须在指定教室休息。候考期间,考生必须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考生之间禁止近距离接触交流,不扎堆、不聚集。
(六)面试过程中,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按照学校防控应急预案处置。
(七)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将于近期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面试结束后不要离兰,并保持电话畅通。
(八)参加面试人员须认真阅读《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2022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4),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凡违反国家和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请考生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并做好途中防护措施;车辆及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区,不得在校门口聚集。
联系方式:0931-8733409(电话)
0931-8914325(传真)
附件4: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2022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疫情防控要求.pdf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2年8月2日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2022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gansu.chinatax.gov.cn/art/2022/8/2/art_130_3180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