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5 17:31:52 甘肃公考考试网 //gs.huatu.com/gwy/ 关注公众号领资料 QQ备考群 APP刷题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热点概述】
每逢大大小小的购物节,单不一定下了许多,营销短信一定收到不少。“限时降价,满99再减30”“余额不足?送您5元话费充值券”“买会员季卡,即可领79元红包”……如今,许多人的手机短信,都被这样的营销信息充斥着。特别是在“618”“双11”等促销时段,狂轰滥炸的营销短信更令人们不堪其扰。
早在2015年,《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就要求“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在后续的修订稿中,进一步明确“用户未明确同意的,视为拒绝”。今年起施行的民法典亦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陆续出台的法律法规,彰显出对用户权益和隐私的重视,不断扎紧依法治理营销短信的制度篱笆
【模拟题】
“618”“双11”等促销时段,各大商家狂轰滥炸的营销短信让人不堪其扰,对于这一现象,请谈谈你的看法?
【测评要素】主要考察考生对社会现象的认知能力。
【评分参考要点】
1.能够正确看待这一社会现象。商家通过短信的形式进行宣传也并不是不可以,但是很多商家在未经过用户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高频率推送营销短信已经触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这种侵犯用户隐私的现象我们应予以高度重视,并及时采取措施整治。
2.能够深入分析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如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性以及不完善,监督监管部门的缺失,部分商家过于唯利是图而忽视相关法律法规等。
3.能够针对原因提出合理化的措施。如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大打击力度以及惩处力度;平台也应该配合相关执法部门的工作,加大对于不良商家的惩处力度;短信运营商可以完善相关技术,优化垃圾短信拦截机制;作为用户我们也应该保护好个人信息的安全,并提高防范意识以及维权意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