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1 16:12:00 甘肃事业单位考试网> gs.huatu.com/sydw/ 关注公众号领资料 QQ备考群 APP看视频刷题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甘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单选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刑事案件中,被公诉机关指控,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2022"事"途交流群】 ,更多资讯请关注甘肃华图微信公众号(gshtjy),甘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培训咨询电话:0931-8186071,新浪微博@甘肃华图,微信号: gshtjy420(点击查看全省咨询微信号)
(单选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刑事案件中,被公诉机关指控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称作“被告人”,而在民商事、行政案件中的一方当事人称作“被告”。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案件性质不同,当事人的称谓也就不同,不可混淆
B.被告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法人
C.只有在刑事案件中有“被告人”的称谓
D.被告人在民事诉讼中与原告人的诉讼地位平等
【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由此可知,被告不仅包括自然人还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B项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C项:根据2018年《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根据2017年《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根据2017年《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由此可知,在刑事案件诉讼中,被公诉机关指控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称作“被告人”。但在民事、行政案件诉讼中的被指控的当事人称作“被告”,提出指控的一方则称为“原告”,也就是说只有在刑事案件中才有“被告人”的称谓。案件性质不同,当事人的称谓也就不同,不可混淆。AC项排除。
D项:根据2017年《民事诉讼法》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故在民事诉讼中,民事主体诉讼地位平等。D项排除。
(编辑:干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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