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前不久,国务院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新“两纲”),规划部署了未来10年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任务。制定实施两个纲要,对于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促进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在新时代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妇女儿童是亿万家庭的重要成员,也是共建共享美好生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和家庭工作,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新成就。全社会就业人员中女性占比超过四成,妇女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儿童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儿童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广大妇女进一步实现平等发展、全面发展,广大少年儿童进一步实现优先发展、健康成长,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写下了生动注解。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与新时代新要求新期盼相比,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还面临一些挑战,比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有待深入落实,妇女儿童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和群体差距依然存在,妇女儿童的民生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治建设需要持续推进等等。妇女的全面发展,既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也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让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是每个家庭最大的愿望和期盼,也是国家走向繁荣富强的基础和支撑。凡益之道,与时偕行。制定实施新“两纲”,既是回应群众期盼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与上周期“两纲”相比,新“两纲”既保持了延续性,又具有新的特色和亮点。比如,面向发展需求,新“两纲”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始终,聚焦短板弱项。新的妇女发展纲要提出“促进平等就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促进女性人才发展”等目标,为职场女性提供支持保障;新的儿童发展纲要提出,“重点补齐人口集中流入地、农村地区、欠发达地区、民族地区以及城市薄弱地区的普惠性资源短板,基本实现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覆盖”。再比如,面对群众关切,新“两纲”增加新领域新内容。为更好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新的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分别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和“儿童与家庭”内容;新“两纲”充实完善了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政策措施。既有宏观层面的保驾护航,又有微观层面的人文关怀,新“两纲”必将在更高水平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深入实施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妇女儿童事业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各层面、宽领域的系统工程。推进新“两纲”的贯彻落实,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关心,也需要各部门、全社会共同发力。落实纲要实施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支撑和要素保障,共同采取务实举措,做好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我们就一定能开创妇女儿童工作新局面,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 人民日报 》( 2021年10月25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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