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省考录办通知要求,现将庆阳考区资格复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集中资格复审时间为2021年5月7日至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按时参加复审。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至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进行递补复审的报考人员按电话通知的时间参加复审。
二、资格复审地点
集中资格复审地点为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庆州西路1号(庆阳市委市政府1号集中办公区14楼会议室)。
三、审查资料
资格复审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意见》(甘人社通〔2013〕516号)要求,考生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名称为职位代码+名次+姓名、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文件大小为30K以下)。
(二)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的,2019、2020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未注明就业单位的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资格复审现场签订未就业承诺书。
(三)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由所在毕业院校出具学历证明,证明需包含以下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在校学习时间段、专业、学历、学位(对应专业)、学制、毕业时间等;报考面向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的,还须注明是否为国家统一招生。
(四)已就业的考生、“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介绍信中须有经办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现为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介绍信需按人事管理权限经其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应写明身份证号、单位性质、个人身份、何时以何种方式进入该单位等内容。
(五)毕业后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已辞职或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单位同意辞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六)部分职位要求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企业工作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七)要求提供学位证、会计资格证、国家司法考试证的,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件。
(八)要求“中共党员”的,需由党员所在党支部出具中共党员证明。
(九)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须由报考人员到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一并提交审核。
(十)认定符合其他招考条件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证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四、其他事宜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前来现场复审,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复审。要求提供的证件和相关材料必须齐全、真实,符合招考公告要求,凡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成绩排名末尾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时,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递补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截止5月11日下午18时,不再进行递补。
(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按报考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5月12日在甘肃党建庆阳市平台公布。
(四)资格审查结束以后,对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采取核减招录计划的方式直至达到1∶3面试比例。通过核减招录计划仍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可采取降低面试比例的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但不得低于1∶2,且面试后最终总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测、体检环节。对于无竞争性职位,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面试题本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且最终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测、体检环节。
(五)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隐瞒真实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录备案。
(六)进入集中资格复审现场查验健康码,请自行佩戴口罩。
(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待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本网站另行公布,面试前发放《面试通知书》。联系电话:0934-8227952,传真0934-8224235。
庆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