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考区)
兰州市考区考生参加笔试所需的文具(中性笔、2B自动铅笔、橡皮、垫板)由市考录办统一配备,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自备文具。上午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将配备文具带离考场,因自行携带文具离开考场影响后续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不得携带手表、手环、首饰、钥匙、食品、饮品等物品进入考场。需携带手机用于查验“健康码”,在进入考场前按照监考人员要求,将手机取消闹钟并关机放入考场专用手机袋。考生凡是将自备文具、手机、手表、手环及其他任何电子设备、通讯器材和规定不得携带入场的物品带至座位的,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甘南州考区)
本次考试实行“裸考”,考试用品由州考录办统一配备,考生携带的手机在出示“健康码”后,由工作人员集中统一保管,考试结束后交还考生,考生进入考点前须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将包括笔、橡皮擦、首饰、手机、电子(智能)手表、智能手环、项圈等在内的任何物品,特别是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带至座位,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考点不提供物品寄存服务,请提前做好物品寄存。上午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将配备文具带离考场,因自行携带文具离开考场影响后续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试结束后,考试用品统一回收。
(临夏州考区)
考生参加笔试所需的文具由临夏州考录办统一配备,考场内悬挂钟表。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自备的文具进入考场,凡携带考试文具、书籍、笔记、稿纸、包、手机、手表、钥匙、饮料及其它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通讯器材和考试工具等用品带至座位的,一经发现,按《考场规则》和《应考人员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陇南考区)
本次笔试实行“裸考”,所需考试用品由市考录办统一提供,考生参加笔试时持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期限内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居民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不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户籍证明均不作为认定考生身份参加考试的凭据。
携带的手机在出示“健康码”后,进入考场前由监考人员在固定区域集中统一保管,考试结束后交还考生,除此之外,不得携带其它任何物品。考点及考场不提供物品寄存服务,请提前做好物品寄存。考试结束后,考试用品统一回收。如考生私自将考试用品带离考场,影响后续考试的,后果自负。
考生凡携带自备文具、手机、手表、手环、项链、钥匙、饮品、计算器、可穿戴的电子智能设备及其他用品进入考场的,一旦发现,按《考场规则》和《应考人员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酒泉考区)
酒泉考区笔试实行“裸考”,考生参加笔试所需的文具(中性笔、2B自动铅笔、橡皮、垫板)由市考录办统一配备,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自备文具至考场。上午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将配备文具带离考场,因自行携带文具离开考场影响后续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携带的手机在考点出示“健康码”后,进入考场前将手机取消闹钟并关机放入信封袋在固定区域集中统一保管,考试结束后交还考生,除此之外,不得携带其它任何物品。
(定西考区)
考生所需文具(上午考完不得带离考场)由市考录办免费统一配备,除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外,其他任何自备文具、物品不得带入考点及考场,所有考点及考场不提供物品寄存服务,请提前妥善处理个人物品。携带的手机在出示“健康码“后,由工作人员集中统一保管,考试结束后归还。凡携带其他物品进入考场的,一经发现,按《考场规则》和《应考人员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白银考区)
白银考区实行“裸考”,严禁考生携带任何考试用品(包括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等),所需考试用品均由市考录办统一配备,考生不得将配备文具带离考场。考生进入考场前须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将包括手机、电子(智能)手表、智能手环、项圈等在内的任何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带至座位,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考生需携带手机用于查验“健康码”,在进入考场前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将手机取消闹钟并关机放入考场专用手机袋。
(金昌考区)
金昌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笔试采取“裸考”的办法组织实施,本次笔试所需文具(中性笔、2B铅笔、橡皮、直尺)由金昌市考录办统一提供。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点及考场除手机以外不提供任何物品寄存服务。除身份证和准考证外,考生不得携带各种电子产品、通信器材、计算器、存储介质、手表、水杯、饮料、钥匙、各种资料等其它任何物品进入考场,在考场内一经发现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视为违纪。答题过程中,不能折卷或弄脏、弄破试卷和答题卡,不得在答题卡上打草稿、做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张掖考区)
笔试采取“裸考”方式进行。考生参加笔试所需的文具(中性笔、2B铅笔、橡皮擦、胶带、垫板)由张掖市考录办统一提供。除“两证”外,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随身物品进入考场。
本次考试为考生设置小件物品寄存处,贵重物品请不要带入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后,先到指定位置领取物品寄存袋,并在寄存袋上准确填写本人考场号和座次号,将携带的手提包、手机、手表、钥匙等随身物品全部装入寄存袋,在考场楼门口交物品寄存处工作人员。凡不按规定寄存物品或物品寄存不彻底,将“两证”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的,按《考场规则》和《应考人员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物品寄存袋只发放1次,上午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将物品寄存袋带离考点并妥善保管,下午考试时,继续在考场楼门口交工作人员寄存。
(武威考区)
应试人员参加笔试所需的考试用品由武威市考录办统一配备,应试人员不得携带任何自备考试用品。
应试人员凡携带稿纸、纸(湿)巾、首饰、手表、钥匙、饮料、手机、手环及其它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通讯器材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的,一经发现,按《考场规则》和《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请提前做好物品寄存。
(天水考区)
考生参加笔试所需的文具(中性笔、2B铅笔、橡皮、垫板)由天水市公务员考录办公室统一提供,考场内悬挂钟表。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自备文具、各类手表、钥匙、饮料、计算器、可穿戴电子智能设备及其它物品进入考点。凡携带以上物品至考点的,不得进入考点。安检发现后,由考生自行处理。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进入考点时需使用手机提供甘肃健康码进行查验,查验结束后手机由考点统一管理,不得将手机带入考场。考生应自带信封用于存放手机,并在信封表面提前写好自己的姓名、考场号和准考证号。
(庆阳考区)
本次考试实行“裸考”,考场内悬挂钟表,并为考生准备考试所需文具用品。考点在考场外设置考生“物品存放处”,进入考场前经监考人员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将除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外的所有物品存放在“物品存放处”后,方可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