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8 13:18:43 甘肃公考考试网 //gs.huatu.com/gwy/ 关注公众号领资料 QQ备考群 APP刷题 文章来源:沈家祺
在判断推理的题型当中,日常推理是每年必考的一类题,题量在1-2道左右,主要分为归纳推理和原因解释两种题型。而在归纳推理当中,我们经常说这样一句话,叫做“可以推出看原则,无法推出看错误”,也就是说根据题目的设问方式,就能够得出做题的思路。其中在可以推出看原则当中,最常用的一种原则就是“可能优先原则”。具体什么意思,我们来慢慢的梳理。
我们中国人说话有一个习惯,就是不把话说死,喜欢给自己留个后路或者说是给自己留点台阶下。今天咱们姑且不去评价这种习惯究竟是好是坏,相反,在一道归纳推理的题目当中,如果同样的出现了一些没有把话说死的选项,那我们要做的,就是优先选择这些不把话说死的选项的。打个比方,文段中说美国的乌鸦是黑的,欧洲的乌鸦是黑的,日本的乌鸦也是黑的,这个时候有个选项说,天下所有的乌鸦一般黑,你敢不敢选?可能你会有那么一丝疑虑,因为光说了美国、欧洲和日本就推出全世界的乌鸦都是黑的,貌似是中间缺了一点什么。但如果有个选项说了,有可能天下的乌鸦都是黑的,那你是不是立马就选它了。这个就叫做“可能优先”,也就是说啊,在选项当中看到这些词语的时候,比如:有时、有些、可能、也许、大概、未必、相似等等,那你就得注意了,很可能正确答案就在这里面。
可能优先原则在做归纳推理题的时候是非常好用的,希望同学们多多注意,利用技巧,快速做题。
注:本文属于本网站原创,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