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贺国强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会上指出,必须深刻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互联网快速发展拓宽了社会参与反腐倡廉的渠道,但如何积极回应和妥善处置又成为一个新课题”。这说明执政党对我国反腐败的形势有着清醒的估计,对互联网络反腐倡廉产生的问题给予高度关注。
中共十八大之后,借力中央高层惩治打击腐败的决心,中国“网络反腐”多处开花,20多天之内,继“表叔”、“房叔”、“雷人”等一批违纪腐败官员因网络举报落马后,十多名被查官员中超过半数与网络举报有关,引发一波又一波网络围观热潮。
11月20日,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因网络举报不雅视频被曝光。11月23日被免去职务并接受立案调查。被网民称为“秒杀”。
雷政富被免职的一天后,黑龙江双城市人大代表、双城市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孙德江被女记者网络实名举报,称受到孙要挟,与他保持不正当关系,双城市纪委成立调查组调查。随后,孙德江被终止人大代表资格,并被免去双城市工业总公司总经理职务。
几天后,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单增德被情妇公开承诺书,山东省纪委已立案调查。
12月1日,广东顺德公安局副局长周锡开被网民举报称,周有价值上亿的住宅及商铺,纪委介入调查。
【考试预测】
2012年,是一个“网络反腐年”,在这一年,越来越多的网民利用“网络反腐”这把利器使一些腐败官员仓皇“落马”,请问你对网络反腐是如何看的?
【答案解析】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如果反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反腐倡廉不仅关系党风政风建设,关系党的事业的成败,也是解决中国发展深层矛盾的一个抓手和切入点,关乎经济政治改革的成败、权利平等与社会正义的实现、经济社会的发展与长治久安。反腐斗争每前进一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都会跟进一步,政府公信力也会随之提升一格。在当下的新媒体环境中,因为网络传播的及时性、群众性、透明性等特点,网络反腐逐渐兴起实现了反腐与网络的良性互动,这一现象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用更加理性的眼光去看待。
毋庸置疑,网络反腐是公民参与反腐直接的、有效的重要途径,近日来连续发生的数起“网络反腐”事件,说明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热情高涨,这种方式可以吸纳更多的民意表达,可以有效整合更多民众的智慧和意见,从而可以为反腐工作提供了更多的线索,有利于反腐工作的纵向展开,形成了一个良性互动的社会民主环境,对执政、施政行为产生了无所不在的监督和约束。
而且,网络也为执政者和施政者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平台和崭新的对话方式,可以更为清晰、理性、全景式的把握民众心理和社会舆论氛围,从而有的放矢的开展工作,与时俱进的提高执政、施政能力,减少并消除腐败发生的可能性。
但是,网络也是一把双刃剑。首先,网络毕竟是一个虚拟平台,参与反腐的网民是互不相识的“虚拟人物”,网民素质参差不齐,而且网络环境并没有一个有序规范的制度进行约束,极易造成无序混乱状态,因此网络举报的信息真实性还有待考证,同时网络举报往往以“二奶”、“小三”、“内斗”等内容开道,伴有利益纠葛,甚至恶意攻击,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反腐的严肃性。
其次,由于是在网上大张旗鼓地公开这些信息,也很有可能让涉及的人有所准备甚至出逃,给案件的侦办带来困难。
因此,网络反腐尽管具有“神奇”的力量,但不应成为反腐常态,它只是制度反腐的一种补充。要用好网络反腐的力量,网络反腐一定要走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
第一,要让公众能在网络上放心地反腐,那就必须有法可依。反腐的法律建设还有待加强,政府应该积极建立法治保障,规范网络反腐举报,用法律武器保护网络“报料人”,而对恶意、不实的举报者也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网络依法反腐,才可能成为社会监督的重要手段。
第二,要不断完善、扎实推进制度反腐,使网络反腐与之形成良性互动。如果只靠热情的网民、知道内幕的网民激情反腐,而没有制度来保障,再高涨的反腐热情都会被扑灭。反腐力量的直接依靠终是包括权力监督和问责机制等在内的制度,只有持续不断地推进反腐的制度化,让反腐制度与网络网络无缝对接、密切配合,才能更好地发挥网络反腐的作用,让制度发挥最大化的作用,夯实制度力量下的反腐信心。
解决我国互联网反腐倡廉中存在的问题,除了积极回应和妥善处置之外,还应该加快制度建设,尽可能地实现“零容忍”,彻底取消贪污贿赂案件中所谓“起刑点”的规定,凡是违法收受他人贿赂的,一律按犯罪处理。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堵塞我国现行反腐倡廉中存在的漏洞,也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公众对执政者反腐倡廉的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