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分校

您当前位置:甘肃人事考试 > 甘肃事业单位考试 > 招考信息 > 录用公示 > 2023年甘肃陇南市检察机关招聘书记员考试成绩及体检

2023年甘肃陇南市检察机关招聘书记员考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相关通知

2023-06-29 15:21:11 甘肃事业单位考试网> gs.huatu.com/sydw/ 关注公众号领资料   QQ备考群   APP看视频刷题     文章来源:陇南检察

文章页领取备考干货

  【导读】华图甘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同步陇南检察发布:2023年甘肃陇南市检察机关招聘书记员考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相关通知 ,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更多资讯请关注甘肃华图微信公众号(gshtjy),甘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培训咨询电话:0931-8186071,新浪微博@甘肃华图,微信号: gshtjy420(点击查看全省咨询微信号)

专属客服答疑
试题-在线模考
备考资料领取

该公告已过公示时间,对该公告内容进行下架处理,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试题练习】

某日,杨某在宾馆登记入住时,看到王某调戏女服务员朱某,未见宾馆保安徐某制止,遂上前劝阻。王某将杨某推倒后逃走。杨某因受伤要求宾馆赔偿,双方发生争执,有顾客报警。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杨某伤害的赔偿责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朱某对杨某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B.王某对杨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徐某对杨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宾馆对杨某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基础知识。
第二步,ABC项: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B项正确。AC错误。
D项: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D项错误。
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相关阅读——

以上是《2023年甘肃陇南市检察机关招聘书记员考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相关通知》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甘肃事业单位考试网(https://gs.huatu.com/)

(编辑:shirui)
联系方式

华图教育兔小妹

微信号:htjy420
验证信息:事业单位
报考问题解惑,贴心的报考指导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gssydwzp
验证信息:事业单位
关注微信公众号,获取事考资讯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