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分校

您当前位置:甘肃人事考试 > 甘肃事业单位考试 > 报考指导 >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2022-08-08 11:04:52 甘肃事业单位考试网> gs.huatu.com/sydw/ 关注公众号领资料   QQ备考群   APP看视频刷题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文章页领取备考干货

  【导读】华图甘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更多资讯请关注甘肃华图微信公众号(gshtjy),甘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培训咨询电话:0931-8186071,新浪微博@甘肃华图,微信号: gshtjy420(点击查看全省咨询微信号)

专属客服答疑
试题-在线模考
备考资料领取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行政法知识: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行政处罚指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的一种以惩戒违法行为为目的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相关知识是行政法考核中的重点,也是历来大家学习中的难点,2021年版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相关做了更详细的规定。今天来一起学习一下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一、听证程序

内容 具体考点
适用情形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听证费用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程序 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

(七)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八)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听证笔录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法作出决定。

  【例题】

  1.(单选题)下列关于行政处罚表述错误的是( )

  A.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B.除当事人有重大过错外,行政机关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

  C.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

  D.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处罚。根据2021年版《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一)较大数额罚款;(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A项正确,但不符合题意,排除。B项错误,当选。C项、D项:根据2021年版《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C项、D项正确,但不符合题意,排除。

  2.(单选题)李某违反卫生管理规定被处以2000元罚款,李某就此要求举行听证,行政机关接受听证申请后下列做法中不合理的是( )

  A. 行政机关制作听证笔录,听证笔录交李某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B. 行政机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李某

  C. 行政机关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为听证主持人

  D. 行政机关公开举行听证

  【答案】C【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处罚知识并选错误项。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七)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八)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可知,C项做法不合理,应该是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所以,C项当选。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相关阅读——

以上是《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甘肃事业单位考试网(https://gs.huatu.com/)

(编辑:干饭人)
联系方式

华图教育兔小妹

微信号:htjy420
验证信息:事业单位
报考问题解惑,贴心的报考指导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gssydwzp
验证信息:事业单位
关注微信公众号,获取事考资讯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