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始建于1909年,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在国家高等教育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是国家特别是西部地区高层次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重地。
兰州大学经济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13年设立的政治经济预科,1939年设银行会计专修班,1940年设银行会计专修科,1941年添设政治经济学系及银行会计学系,1946年正式定名为经济学系。1998年,以经济学系为主,在校内联合多个系所,组建成立了经济管理学院。2004年3月设立经济学院。
学院现有经济学、经济学(基础理论班)、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4个本科专业和1个省级“经济学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设有高等学校经济学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具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区域经济学为甘肃省重点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为省级重点学科。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7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14人,讲师25人,青年研究员1人;设有经济研究所、社会经济发展研究所、西北人口研究所、西北综合开发研究所、金融研究所、数量经济研究所六个基层专业研究所;设立中小企业研究中心、社区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中心、中国区域竞争力研究中心三个非实体研究机构;成立兰州大学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研究中心、西部地区区域经济发展与区域政策研究中心两个省级重大、重点研究基地;建成县域经济发展研究院(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区域金融研究院、绿色金融研究院三个高校新型智库机构。其中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研究中心为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研究基地,2017年1月入选中国智库索引(CTTI)名单。
为加强学院人才队伍和一流学科建设,吸引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储备高层次人才,特发布此人才招聘启事。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
(一)理论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等学科;
(二)应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经济统计学、数字经济、金融学(含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国际贸易学(含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财政学(含税收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等学科。
二、招聘条件与薪酬待遇
(一)萃英学者
“萃英学者”为兰州大学重大人才支持计划,设置一级岗、二级岗、三级岗和四级岗。“萃英学者”一级岗为院士、一级教授及相当层次人才;二级岗为“长江学者”“杰青”或具有相同水平的领军人才;三级岗为“四青”人才,或依托我校申报“四青”项目并具有相当竞争力的海内外人才;四级岗为已取得重要学术影响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具有冲击“四青”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
入选“萃英学者”后全职来校工作,学校聘为教授或研究员,并给予重点支持,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住房补贴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可申请租住校内周转公寓,开通医疗保健绿色通道,协调解决配偶工作,安排子女入学、入园。
(二)教授(研究员)
1.招聘基本条件。已在国内大学或科研院所获得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者或在国外大学担任助理教授(及以上)职称者,或达到我校教授水平的国内外知名大学博士毕业生;在专业领域有知名度和影响力,取得本学科高水平学术成果,主持过国家级基金及以上项目。
2.薪酬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和学校绩效工资等待遇;40-1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0-90万元住房补贴、安家费;可申请租住校内周转公寓;安排子女入学、入园。
(三)副教授(副研究员)
1.招聘基本条件。已在国内大学或科研院所获得讲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者或在国外大学担任助理教授(及以上)职称者,或成果特别突出的博士毕业生;具有独立承担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取得本学科较高水平学术成果,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
2.薪酬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和学校绩效工资等待遇;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40万元住房补贴、安家费;可申请租住校内周转公寓;安排子女入学、入园。
(四)青年研究员
1.招聘基本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在海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或做博士后研究工作;从事过博士后研究工作或有连续一年及以上海外留学或合作研究经历者优先;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并已取得一定的学术成就,有学术带头人的潜力。
2.薪酬待遇。提供4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提供税前每年34万元薪酬(含租房补贴4万元);可申请租住校内周转公寓;安排子女入学、入园。5年聘期考核合格的,可按程序聘为四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达到三级教授申请条件的,可按程序申请聘为三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按照事业编制管理,并提供住房补贴安家费。
(五)外籍教师
1.招聘基本条件。在海内外知名高校获得博士学位;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和良好的科研合作精神;满足办理来华工作签证和外专证的各项条件。
2.薪酬待遇。提供优厚薪酬待遇,相应层次人员的科研启动费,以及安家费和周转公寓,其他按照国际惯例提供的福利待遇。
(六)萃英博士后
1.招聘基本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合作精神,较大的发展潜力。符合兰州大学经济学院“萃英博士后”的学术准入标准;博士毕业学校或者博士学位所属学科为世界排名前200名的海(境)外高校申请者可优先申请进入“萃英博士后”。
2.薪酬待遇。提供税前每年28-38万元薪酬;可申请租住校内周转公寓;提供医疗保险及体检服务;安排子女入学、入园。在站期间,可申请获得职称任职资格。考核合格的,可按人才引进条件和程序转入事业编制岗位,并享受相应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引进人才待遇。
(七)讲师(助理研究员)
1.招聘基本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期间科研业绩突出,在相关科研领域表现出特有的研究素质,并且具备良好的科研潜力。
2.薪酬待遇。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科研启动费不低于5万元;提供5万元安家费;可申请租住校内周转公寓;安排子女入学、入园。
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可一事一议。
三、人才保障
1.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为潜心教学科研保驾护航。
2.三所附属三甲医院,开通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绿色通道”,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3.附属幼儿园、小学、中学,提供优质的子女基础教育资源,子女入学入院无忧。
4.校内人才周转公寓,拎包入住,温馨家园。
5.学院和学校人才办提供一对一暖心服务。
四、应聘方式
1.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明、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代表性论文著作及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发至学院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专业+应聘兰州大学经济学院。
2.登录兰州大学人才招聘网,选择应聘岗位,并提交应聘申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国幸、孙文华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经济学院
邮编:730000
电话:0931-8912624;0931-8912623
传真:0931-8912467
邮箱:ldjingji@126.com
更多详情,请登录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官网(http://jjxy.lzu.edu.cn/)或兰州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jobs.l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