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29 17:14:25 甘肃事业单位考试网> gs.huatu.com/sydw/ 关注公众号领资料 QQ备考群 APP看视频刷题 文章来源:甘肃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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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与李四有仇,张三欲杀死李四。某一天张三驾车途中发现一人王五,王五与李四长相神似,张三以为是李四,驾车直接撞死王五,后发现不是李四,于是驾车逃走。张三的行为构成( )
A.过失致人死亡罪
B.故意杀人罪
C.交通肇事罪
D.故意伤害罪
【来源】2017年兰州事业单位考试——管理类26题;
【答案】B;
【科目】刑法;
【解析】本题涉及到了刑法总则中犯罪构成的内容以及刑法分则的相关罪名的知识点。本题中,首先,张三的行为侵犯了王五的生命权,生命权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犯罪客体之一;其次,张三在客观上实施了杀害王五的行为,即直接采用驾车撞人的这种作为手段杀死了张三,而且驾车撞人和张三死亡之间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再次,张三在主观上有着杀人的故意,从“驾车直接撞死王五”这点来看,其行为有着明知这种行为能够引起他人死亡的后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出现的直接故意的内容;最后,张三由于题目中没有特别给定他的年龄,因此根据做题的习惯可以将其推定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因此也构成犯罪的主体条件。
通过上述的分析,张三的行为是采用故意的手段杀害他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在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都符合故意伤人罪的要求,因此其要承担故意伤人罪的刑事责任。因此,B选项正确。张三的行为之所以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是因为其在客观方面没有实施违反交通规则从而影响公共安全的行为,同时在主观上是具有故意夺取他人性命的故意,即“明知且希望”的直接故意,因此其不构成是过失犯罪的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因此AC错误。而题目中“驾车直接撞死王五”的信息可以直接看出张三不是为了伤害他人,而是要取人性命,因此也不构成故意伤害,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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