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灵台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交流调配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灵台县项目人员纳入编制管理方案》精神,经县委编委会会议、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为县纪委监委信息技术中心等22个县直事业单位23名空编岗位,公开选调项目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控制总量、德才兼备、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岗位
本次计划为22个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项目人员23名,并纳入编制管理。其中:
1.县纪委监委信息技术中心2名;
2.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1名;
3.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1名;
4.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1名;
5.县信访接待室1名;
6.县西部地区开发办公室1名;
7.县教育信息中心1名;
8.县教育资金预算编制审核中心1名;
9.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1名;
10.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名;
11.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名;
12.县县乡公路养护站1名;
13.县农村水质检测中心1名;
14.县农业信息中心1名;
15.县文化馆1名;
16.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资金监管中心1名;
17.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1名;
18.县皇甫谧中医针灸养生产业园管理委员会1名;
19.灵台工委纪念馆1名;
20.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名;
21.县融媒体中心1名;
22.县残疾人联合会1名。
三、选调对象
1.试用期满后,工作5年以上的进村社区、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
2.服务期满后,工作5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省市县选“三支一扶”人员。
3.县教育信息中心、县教育资金预算编制审核中心岗位从全县教育系统符合条件的项目人员中选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资金监管中心岗位从全县卫健系统符合条件的项目人员中选调;其他事业单位岗位从除教育、卫健系统外,现在乡镇和县直单位工作,且符合条件的项目人员中选调。
四、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爱岗敬业,认真负责,踏实肯干,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担当意识;
3.转正定级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方法步骤
选调工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选调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调动的程序进行。
1.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4月22日至27日(周六除外)。报考县教育信息中心、县教育资金预算编制审核中心岗位的人员在县教育局报名,报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资金监管中心的人员在县卫健局报名,其他岗位均统一在县人社局报名。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灵台县2021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项目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报名表》(附件1),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不得由他人代报。每个职位报考人数比例要达到1:3以上,报考人数达不到报考比例的,核减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岗位,报考人员可转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4月28日上午,县教育局、卫健局汇总报名人员信息,填报《灵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项目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报名汇总表》(附件2),连同报名资料送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考察。依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选调单位负责考察。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得分,提出选调意见,汇报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考察得分×30%。
5.调动。依据审定结果,在县门户网站公示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六、组织实施
本次选调工作在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 0933-3621311
联系电话:县委组织部 0933-3604008
县委编办 0933-3621866
县人社局 0933-3625589
附件:
灵台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