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时间为2019年1月13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30 申论
下午 13:00-15: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5:45-16:45 专业科目(除农村建设管理外)
17:30-18:30 农村建设管理
考试范围以《上海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上海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公布。
公共科目考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分A类和B类两类试卷, “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考A类试卷,“招考对象”为“不限”的职位考B类试卷。
专业科目考试分为《政法》《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农村建设管理》六大类。
报考定向招考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职位的,限选“农村建设管理”,还可以根据各自的条件同时选报“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专业类别”为“政法”“综合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或“城市建设管理”等专业科目中的一类。报考定向招考优秀居委会干部职位的,限选“综合管理”。 报考公安司法机关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的,限选“招考对象”为“不限”中“专业类别”的“政法”专业科目。
报考特警职位考生需进行特警技能测试。
除报考综合管理类职位、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非通用语职位、特警职位以外的考生,均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由市公务员局按照每类专业计划招录人数总数3倍的比例,根据考生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合格分数线。并于2019年2月27日通过上海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统一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合格人员的笔试成绩。
公安、司法机关基层人民警察职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
优秀村居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以及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实行定向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报名人数不足的,将调整招录计划,并按照实际招录计划总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合格分数线。
市外办、市友协非通用语职位、公安机关特警职位等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人数较多的,可按照招录计划总数5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别单独确定合格分数线。其中,报考公安机关特警职位的人员需达到专业能力测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职位报名
笔试成绩合格者,于2019年3月5日9:00至3月9日18:00参加本市统一组织的第一轮网上职位报名,并接受招录机关的资格审查。
市公务员局在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中,根据招录机关具体职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录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将对达到本专业类别考试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组织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
调剂职位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2日9:00至3月14日18:00,并接受招录机关资格审查。
公开调剂工作结束后,如招考职位面试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由市公务员局按照职位资格条件,进行统一调剂。
调剂工作全部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2019年3月21日在上海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
六、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录机关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于2019年3月21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同时,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再次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面试确认后,招录机关将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考生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录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对经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团市委选拔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四年且考核优秀的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时间为2019年3月28日至4月1日(公安系统因招录人数较多,经批准面试时间可适当延长)。
面试工作结束的2个工作日后,市公务员局通过上海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同分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同分的,则根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个别职位拟录用人数与面试实际人数低于1:3比例的,招录机关可根据情况适当减招,考生面试成绩一般需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八、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将在上海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所在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录用方式
经上海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十、组织第二轮职位招录
首轮招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录机关职位的空缺情况和实际需求,于2019年5月在公务员招录笔试合格考生中组织第二轮职位招录。本市涉及机构改革且有较大调整的单位,在机构改革工作完成后,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可纳入第二轮职位招录。
十一、其他
招考咨询详见上海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考务、网上报名技术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12333
残疾人专项招录政策咨询电话:56386733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网上支付咨询电话:4001500800
监督电话:64333772
各招录机关负责接受报考者的具体职位咨询,电话与联系人详见《上海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机关咨询电话一览表》。
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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