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0 11:43:14 甘肃公务员考试网 //gs.huatu.com/gwy/ 关注公众号领资料 QQ备考群 APP刷题 文章来源:甘肃华图教育
政法干警考试中民法相关知识考查的比重相对比较大,而且难度相对于普通的公共基础知识当中的民法基础要高。因此,对于民法的复习需要稍微深入一些,本文选取了民法知识体系中相对比较复杂的物权请求权同大家一起探讨。
返还原物请求权属于物权请求权,即物权遭受到侵害时寻求救济的权利,与债权请求权不同,有以下几个特征:①物权请求权的成立不以加害人过错为成立要件,不要求物权人受有损失,只要物权受到侵害就可以主张物权请求权;②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物权请求权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其中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在考试中不具有可考性,而返还原物请求权又是考生经常出错的地方,所以本文重点讨论返还原物请求权。
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成立有如下几个要件:
第一、请求人为物权人,只有物权人才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物权人享有的物权必须具有占有权能。例如:所有权人、用益物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都可以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但是抵押权人不能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第二、被请求人为现时的无权占有人,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①被请求人必须是无权占有人,若为有权占有,则物权人不能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②被请求人必须是现时的物权占有人,如果被请求人已经丧失了占有,则权利人不能再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③此处的占有可以是无权的直接占有、无权的间接占有;④被请求人必须是占有人,若为占有辅助人,则权利人不能向其行使权利。我们不妨通过斟酌以下案例对返还原物请求权一窥究竟:
例一:甲将其房屋出售给乙,已经交付了房屋,但尚未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因当地房价上涨,所以甲欲毁约,请求乙返还房屋。本案中,甲虽为物权人,但是甲乙之间存在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乙基于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的合同之债而占有房屋,为有权占有,所以甲物权向乙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
例二:甲的汽车被乙盗窃,乙将车交给自己的司机使用。本案中,甲不能向乙的司机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因为乙不是占有人,而是乙的占有辅助人,甲可以向乙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
例三:甲的汽车被乙盗窃,乙将汽车出租给丙。本案中,甲可以向乙和丙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甲是汽车的物权人,乙是汽车无权的间接占有,乙是汽车无权的直接占有人,所以甲既可以向乙主张权利、也可以向丙主张权利。
例四:甲向乙借款10万元,并以自己价值10万元的汽车给乙设定了抵押权,此后,甲设定了抵押权的汽车被并盗窃。本案中,乙不能向丙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虽然乙对该汽车享有抵押权,但抵押权不具有占有权能,所以乙不能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但甲可以。
以上是对返还原物请求权的简单介绍,希望对各位 考生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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