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人才政策实施细则
2011-12-13 09:42 甘肃公务员考试网 http://gs.huatu.com/作者:甘肃华图 来源:武威党建网武威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配偶工作调配实施办法
为切实解决我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配偶工作调配问题,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建设局《关于做好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武市组发〔2010〕200号)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急需紧缺人才是指引进的急需紧缺正高级专家、博士研究生,“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毕业生。
二、当年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根据本人申请,由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解决其配偶工作调配问题。
(一)调配原则
1、公务员身份的人员,调入市、县(区)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2、参照公务员身份的人员,调入市、县(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入市、县(区)相应单位。
4、其他人员由市、县(区)安排适宜的单位。
(二)程序
1、要求调动配偶的,由急需紧缺人才提出书面申请,按拟调入单位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或政府人社局,由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社局联系接受单位。
2、用人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市、县(区)编办签注有无编制的意见后,附调动人员考察材料、《调动审批表》(一式三份)、结婚证(复印件)、在武一方单位证明、户口本,按拟调入单位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或政府人社局审批。
3、市、县(区)人社局、编办依据审批意见核发《增人计划卡》和《人员编制允许卡》。
4、市、县(区)财政局依据《增人计划卡》、《人员编制允许卡》和人员介绍信核拨工资。
三、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