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9 14:26:31 甘肃公考考试网 //gs.huatu.com/gwy/ 关注公众号领资料 QQ备考群 APP刷题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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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前不久,因在学校夜晚寝室纪律检查中被发现有熄灯后走动、洗漱或说话行为,禹州市第一高级中学的36名学生,包括十余名高三毕业生,被该校按照寝室纪律整顿周的相关规定予以劝退处理。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4月24日澎湃新闻网)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兰州日报:学校的这种做法,与其说是铁面无情,不如说是权力任性。禹州市一高一意孤行,对未按时就寝的学生一律劝退,这种简单粗暴的严厉惩治方式,也暴露了学校在管理方面存在的能力短板,暴露学校在管理方面缺乏足够的处理能力,才会让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成了他们进行校园管理时的“必选项”。对学生不按时就寝,有很多应对办法,如可以进行批评教育,进行适当惩戒,学校却都没有采取,而是直接予以劝退,这也是在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劝退学生事件让人看到的不是学生严重违纪,而是学校在严重侵权。
对此,学校的主管部门有必要介入,纠正学校的错误做法,督促校方认识到自身存在的管理问题。学生在学校接受教育,其相应的合法权益要能得到有力保护。校方不能成了可以随意挥舞大棒的“独裁者”,学校也不是校方的“独立王国”。学校管理要能走向现代化,要能提升管理能力,注重管理智慧与艺术。这事关学生的健康成长,涉及学生的权利保护,事关学校教育的长远发展、健康发展。
@河北新闻网于海新:合理安排作息,按时熄灯就寝,这是每个寄宿制学校都有的一条校规。学生作为集体成员中的一分子,确实应该遵规守纪,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因为一次违反校规,便被剥夺受教育的权利,这种管理方式未免过于简单粗暴,也和该校“乐道亲仁,和而不流”的校训相去甚远。
无规矩不成方圆。诚然,学生犯错,学校有处罚的权力,也有劝退学生的权力。在2009年开始实施的《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第三十二条中明确写道:为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学校要加强教育,并给学生有改正错误的机会,对极少数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律的学生,学校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处分,且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需报上级教育行政机构批准。学生未按时就寝算不算严重违反校规校纪仍然值得商榷,学校没有给学生改正错误的机会,动辄动用“重典”,剥夺学生的受教育权利,不但经不起法律的推敲,同时也经不起良心的拷问。
教育以人为本,这是基本的教育理念。这种理念需要人性化的管理和宽容的教育环境。西方有教育家说,学校是允许学生犯错误的地方。中国也有教育家称:一个人走路时难免会被石头绊倒,第一次不足为怪,第二次应引以为戒。人活在世上,难免会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何况学生本身是未成年人,犯错误更是在所难免,今天这个学生没有按时就寝、明天那个学生扰乱课堂纪律,特别是高中时期,是学生的自我意识迅速增长的时期,学生们开始更多的考虑我想做什么,而不是你要我做什么。而当学生自我认识的水平和人生阅历不足以支撑自我意识的稳定发展时,自然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学生出了问题并不可怕,关键是要帮助学生发现错误,正确引导学生改进自己的行为方式和做人做事的态度,这才是教育的题中之义。
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有时宽容引起的道德震动比惩罚更强烈。给予学生宽容,可以消除师生之间的误解和隔阂,就好比机器增添了润滑剂,可以减少摩擦,增强协调性和融洽度,从而取得最佳的教育效果。所以,请尊重学生犯错误的权利,允许学生在犯错中成长,给予学生改正错误的机会和时间,才能让学生更好的成长、成才。
@多彩贵州网蒙思思:对不按时就寝的学生,该校老师曾多次进行批评教育,但不按时就寝的重大违纪事件仍时有发生。面对这样的情况,禹州一高决定于4月份开展一次为期两周的就寝纪律整顿行动。这次行动,该校可以说动了真格,进行了大量的宣传发动工作,不仅组织召开了班主任会议和主题班会,还通过广播、校讯通、微信推送、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将本次活动的意义、措施和惩罚方式等传达到每个学生和家长,并要求学生签署就寝纪律承诺书。由此看来,这些被惩罚的学生不可能不知道这次行动的严肃性,也很清楚如果不遵守相关纪律,自己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如果这些不按时就寝的同学实在有不得已的特殊情况,并且没闹出多大动静,那么我相信老师们定会网开一面。在前面提到的《侧记》一文中,禹州高中也说明了这些被惩罚的学生都是因为存在严重影响他人休息行为才被登记的。可见,敢顶风作案,不仅是因为这些学生心存侥幸,更折射出其自觉遵守规则意识的淡漠。
如果学生认为学校制定的就寝规则不合理,可以大胆地向学校反映,而不能采取破坏规则的方式来表示抗议。如果只是单纯地不把规则放在眼里而不予遵守,则更危险。因为这样的学生也许今天在学校违反的只是校纪校规,他日走上社会触犯的就是法律法规。
学生不按时就寝绝非“一点小事”,这不仅是对学生说的,也是对学校说的。对待无视纪律不按时就寝的学生,学校应本着治病救人地原则来教育,既不能简单地予以劝退,也不能只关注其日后是否能自觉按时就寝,而应引导学生意识到自觉遵守规则的重要性,为社会培养更多守规矩的人才。
@长江网王彬:这几年,各种任性奇葩的“劝退学生”也不在少数。前些日子,河南沁阳一中为了追求学校的升学率,对模拟考试分数二本线以下的学生进行劝退处理,虽然学校后来做出解释,并进行了整改,但此事的不好倾向确是事实。也有的学校因为学生带手机,谈恋爱甚至是手牵手,就给了学生“劝退”的处罚。
这些学校似乎都把“劝退”当成了尚方宝剑,把学生当成了不合格产品,不顾实情,不在乎学生的成长成才,这样的“劝退”于学校于教育,没有半点实质性好处。唯一的“优点”怕是就在于剩下了学校教育犯错误学生的成本罢了,而这样的“优点”也是最大的讽刺。
我们要知道,学校的最大使命是“教育”,是要与学生共同成长,而不是一个管理学生的工具。对“劝退”这种处罚措施,还是要有“敬畏心”,谨慎用之,能用小惩戒和实实在在的教育解决的问题,就用好,用到位。也要明晰,教育学生这条路也没有捷径,唯有真心换真心,才是最美的教育。当然,现在学校劝退学生的情况,还需制度化和体系化的规范,尤其是高中阶段,要提供制度和规范的依托,不能再任由“任性劝退”继续下去。
华图解析:未按时就寝,就对32名学生做劝退处分,只能说这样的管理思维模式不但简单粗暴,更是赤裸裸漠视学生的权利。作为学校管理者,应具体了解一下学生未按时就寝的原因,问明原因后再作处理也不迟。
作为学校,制定一些制度来管理学生本无可厚非,但是,不能就因为仅仅晚了几分钟就寝,来剥夺学生学习的权利,显然这有点用力过猛。希望有关部门能出台相关规范,对学校的制度提出合理的干预,更希望学校不要“任性而为”,要慎重使用自己的权力,这样才是对自己和学生负责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