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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1-8186071 甘肃分校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市委党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教师。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加强党校学科建设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党校教育事业;


  2.具有普通院校或研究生院全日制教育研究生学历、博士或硕士学位的毕业生;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面向全国,不限户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与引进岗位相匹配的专业条件。


  三、招聘计划


  招聘专职教师3名,专业为党史党建、经济学、管理学或法学。


  四、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市委党校招聘教师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在职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和本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等相关证件,在规定期限到市委党校报名。学校招聘教师工作小组负责审查应聘人员资格,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统一命题、统一印制试卷、统一笔试时间、统一阅卷和汇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试讲与面试。邀请纪检、组织、人社等部门和市委党校领导、教师代表人员组成试讲与面试评委,试讲与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4.校委会测评。市委党校校委会集体对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与党校特色学科、人员紧缺学科教学岗位的适应性进行测评,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


  5.公布成绩。测评结束后,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25%+试讲成绩×25%+校委会测评成绩×15%。


  6.体检。体检须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7.考核。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对有吸毒史、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非法组织、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和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8.确定拟聘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9.审批。公示无异议人员报请市政府审批后,市编办、市人社局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10.聘用。经审批的聘用人员,与党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聘用管理按照《武威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办法》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操作,全面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纪律以及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舞弊或欺骗行为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将其违纪情况载入本人诚信记录,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


  七、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7月25日至7月29日


  (早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中共武威市委党校办公室(教学楼203室)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935—6181479    13993532999


  邮  箱:bgs6181479@163.com


  中共武威市委党校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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