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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为事业单位选拔优秀人才创造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良好环境,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市委办发〔2011〕61号)精神,组织实施白银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1年全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人员287人。其中,市直132人,会宁县60人,靖远县40人,景泰县20人,白银区35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白银市户籍(落户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2002年以来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21日至1993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


  6.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指现场报名开始已取得正式毕业学历)、专业条件。


  7.报考教育类岗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必须有《教师资格证书》(含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回避情形的岗位。


  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未毕业的学生(含研究生、本科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用一代身份证号或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要求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时对报考者进行审查。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择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填写《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考试收取报名费100元。报名地点设在白银市体育中心(白银市白银区兰州路与诚信路十字南面)。报名时间为2011年11月26日—28日,共三天。


  四、考试


  考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开考比例为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1:3以上。报名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将压缩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压缩招聘计划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或电话告知报考者,并全额退还考生缴纳的报名费。


  考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分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试卷分值为百分制。?


  1.考试科目


  (1)综合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类专业基础知识》;


  (2)教育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类专业基础知识》;


  (3)卫生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类专业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文史等内容;


  《综合类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写作、申论等内容; 《教育类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内容;


  《卫生类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医护人员职业道德和卫生法律法规等内容。


  2.考试地点?


  设在白银区,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时间2011年12月25日


  上午: 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 2:00—— 4:30 《专业基础知识》


  4.携带证件?


  报考者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根据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5.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拟于2012年1月下旬公布,考生可通过168信息台或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6.计分办法


  报考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60%。


  同一岗位成绩出现并列时,加试岗位专业知识测试。


  五、体检、考察


  1.体检


  根据报考者的最终考试成绩,按职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市招聘办组织体检。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招聘权限,经市招聘办同意后,该岗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同时写出考察评语。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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