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甘肃省政法干警考试科目
2011-08-03 18:47 甘肃公务员考试网 http://gs.huatu.com/作者:甘肃华图 来源:未知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科目内容为:报考专科层次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科目的考试;报考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参加《民法学》科目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和《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科目的考试。
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根据招录工作统一安排,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省教育厅负责教育入学科目考试。
(二)面试
资格复审和民族语言能力测试合格后,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司法厅分别发放面试通知书。体能测评工作由省招录办负责,省公安厅具体实施。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人员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