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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认真做好2010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华亭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意见》和《华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般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经中共华亭县委、华亭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2010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招考安置工作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招考安置对象及条件

  1、2007年以后毕业, 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在县人社局进行了登记注册的应往届本科、大专(含高职)、中专学历华亭籍生源毕业生;

  2、2008年10月以后省录大专以上未正式就业的人才;

  3、服务期内选招的各类服务生;

  4、报考中小学教师的非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课程合格证。

 

  二、招考安置计划

  2010年计划拟招考选拔安置大中专毕业生628名。其中:

  (一)、省、市下达招考计划113名:

  1、考录公务员10名;

  2、省选农村中小学教师36名;

  3、省选医疗卫生工作者22名;

  4、省选“三支一扶”服务生14名;

  5、省选进村(社区)工作人员17名;

  6、市选“三支”服务生14名。

 

  (二)、县上计划招考安置515名。其中:

  1、引进各类人才30名;

  2、免试安置一本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约5名;

  3、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0名;

  4、招考中小学教师50名;

  5、招考医疗卫生工作人员15名;

  6、选拔“县选三支”服务生80名;

  7、选拔支持新农村建设服务生25名;

  8、选拔公安辅警服务生30名(其中,交通示范岗女辅警10名);

  9、开发高校毕业生公益性灵活就业岗位60名;

  10、推荐各类企业接纳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60名。

 

  三、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0年10月21至25日在县人社局一楼社保经办大厅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考试时间及地点:

  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各类服务生于11月13日上午7:00—8:30在东华小学考点领取准考证,9:00—11:30考试;

  ②、中小学教师和医疗卫生类于11月13日下午1:00—2:00在东华小学考点领取准考证,下午2:30—5:00考试。

 

  3、报名要求

  ①、由本人持《择业证》、毕业证、注册登记资料代管函、复习资料登记认领单、身份证、父母双方及本人户口本或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吋近期免冠彩照3张现场报名;

  ②、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毕业生,须持《独生子女证》、《二女户结扎证明》、《二女结扎户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2009年以前选拔的服务期内服务生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函;

  ④、报名时交报考费100元,兼报其他类别另收报考费50元。

 

  四、考试内容及范围:

  1、事业单位、县选三支、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公安辅警类测试:华亭县情及时事政治(占10%),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占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总分为150分;

  2、中小学教师:按中教(分文、理科)、小教、幼教类分别测试:

  ①、中学教师文科类(含音体美类):华亭县情及时事政治(占10%),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占20%),语文、历史、地理专业基础知识(占70%),总分为150分。

  ②、中学教师理科类:华亭县情及时事政治(占10%),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占20%),数学、物理、化学专业基础知识(占70%),总分为150分。

  ③、小学教师:华亭县情及时事政治(占10%),语文(占45%)、数学(占45%)合卷,总分为150分。

  ④、幼儿教师:华亭县情及时事政治(占10%),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占90%),总分150分。

  3、医疗卫生:华亭县情及时事政治(占10%),医学专业公共基础课(占70%),中医基本理论(占20%),总分为150分。

 

  五、录取方式

  1、事业单位及“县选三支”、支持新农村建设、公安辅警类招考为一套试题,医疗卫生类招考为一套试题,中小学教师按中教(分文、理科)、小教、幼教分别命题,按学历层次、报考类别依据计划招录指标依次择优录取;

  2、凡进入录取最低分数线但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3、各类考试成绩正式公布前公告各类别招录计划指标,拟正式录取人员在华亭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三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满后提交县政府审定后纳入分配范围。

 

  六、相关优惠政策及具体规定

  1、重点院校大学以上华亭籍生源应届毕业生免试安置;

  2、应届本科生就业率约占95%左右,应届专科生就业率约占75%左右,平均就业率达到80%以上;往届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三年择业期内)不低于30%;

  3、择业期内应往届中专毕业生就业率为5%;

  4、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毕业生,按有关规定在笔试总成绩中加10分;

  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农村一线新农保联络员,招考时在笔试总成绩中照顾加5分;

  6、经省、市2010年各类招考正式通知录取的毕业生,不得参加县上其它招考类别,也不得转行从事非专业工作;

  7、报考事业单位的毕业生,同时可兼报“县选三支”、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公安辅警服务生;

  8、报考全县中小学教师、医疗卫生的毕业生,不允许报考事业单位,可兼报“县选三支”服务生。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单位及电话:华亭县纪委(监察局)7721023

  咨询服务单位及电话:华亭县人才交流中心 7722713

 

  华亭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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