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分校

您当前位置:甘肃人事考试 > 甘肃事业单位考试 > 备考技巧 > 职测常识模块:关于抵押权优先受偿顺位的考点讨论

职测常识模块:关于抵押权优先受偿顺位的考点讨论

2020-11-24 14:49:54 甘肃事业单位考试网> gs.huatu.com/sydw/ 关注公众号领资料   QQ备考群   APP看视频刷题     文章来源:甘肃华图教育

文章页领取备考干货

  【导读】华图甘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同步甘肃华图教育发布:职测常识模块:关于抵押权优先受偿顺位的考点讨论 ,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更多资讯请关注甘肃华图微信公众号(gshtjy),甘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培训咨询电话:0931-8186071,新浪微博@甘肃华图,微信号: gshtjy420(点击查看全省咨询微信号)

专属客服答疑
试题-在线模考
备考资料领取

  所谓优先受偿顺序,是指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抵押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清偿谁的债权。

  《担保法》规定了以下的清偿顺序:

  一、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先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效力优于后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效力,先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受偿后抵押物处理有剩余的,由次等记的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受偿。如果几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的先后顺序相同,也按照各债权人的债权比例清偿。

  二、 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以登记的,按照上述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几个抵押合同的当事人均未办理登记手续,按合同生效的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第一个生效的抵押合同的债权人首先受偿,清偿之后有剩余的,第二个抵押合同的债权人受偿,依次类推。

  例题:宗某将某一辆汽车抵押给甲,未办理抵押登记。后宗某又将该车质押给乙,向乙交付了汽车。后宗某又将该车抵押给丙,办理了抵押登记。若汽车变卖的价款不足以实现所有的担保物权,下列关于甲乙丙担保物权实现顺位的四种排列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丙 B.乙丙甲 C.丙乙甲 D.同一顺序

  答案:B

  解析:抵押权的顺位

  (1)登记的抵押权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的比例清偿。

  (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优先于没有登记的抵押权。

  (3)没有登记的抵押权不论登记先后,效力相等,按债权比例清偿。

  本题甲和丙设置的是抵押权,按照抵押权的顺位排序,抵押权已经登记的优先于没有登记的抵押权,因此丙优先于甲。

  若抵押权先于质押权成立并进行了法定登记,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若抵押权先于质押权成立但未进行法定登记,质押权优先于抵押权;如果抵押权后于质押权成立,质押权优先于抵押权。

  本题乙设置的质押权,按照抵押权后于质押权成立,质押权优先于抵押权,因此乙优先于丙,故甲乙丙担保物权实现顺位的顺序是乙丙甲。

——相关阅读——

以上是《职测常识模块:关于抵押权优先受偿顺位的考点讨论》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甘肃事业单位考试网(https://gs.huatu.com/)

(编辑:admin)
联系方式

华图教育兔小妹

微信号:htjy420
验证信息:事业单位
报考问题解惑,贴心的报考指导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gssydwzp
验证信息:事业单位
关注微信公众号,获取事考资讯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