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0 15:57:07 甘肃公务员考试网 //gs.huatu.com/gwy/ 关注公众号领资料 QQ备考群 APP刷题 文章来源:甘肃华图教育
物权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的内容是民法当中的常考内容。而很多考生关于此方面的内容却常有混淆,很多考生都认为二者都是请求权,都是要求对方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体现。那么此点知识要如何辨析呢?今天老师为大家简要做一定的区分。
首先,所谓物权请求权是指,当行为人要行使自己的物权时受到相应的妨碍,物权人为了恢复其物权能够正常行使的圆满状态从而请求妨碍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那么这应该如何理解呢?简单来说,例如某甲是房子的所有权人,其将房屋租给某乙,租期为一年。而租期届满时乙却不予腾房。那么在本案中甲就对乙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即甲要求乙归还房屋。而这个请求权便是所谓的物权请求权。除了返还原物请求权以外,其他的物权请求权还包括:排除妨害请求权(如A可要求邻居B移除遮挡其正常房间采光的建筑)、消除危险请求权(如要求养狗人将饲养于楼道中的恶犬牵走)、恢复原状请求权(如要求承租人将使用的租赁物恢复原样再返还)。物权请求权是一种独立的权利,是物权权能的一种延伸,此权利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物权的顺利实施。
其次,所谓债权请求权是指,当行为人的相关合法权益遭受到侵害人,行为人要求对方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以满足自己诉求的一种权利。而这种请求权和物权请求权最大的不同是,其是一种索取型、进取型的权利,要求行为人积极地去行事,而且一般是在物权遭受到损害时要求对方行使行为的权利。同时这也是我们非常熟悉的请求权,例如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合同案件中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行使行为的权利都是债权请求权。
而二者的区别除了上述概念内涵方面的差别还有什么内容呢?
第一,物权请求权的行使不需要有过错的存在,行为人只需要按照权利人的要求去行使行为即可;但是债权请求权的前提必须要求行为人有着一定的过错,并且在此过错的主导下产生了相应的损害。为被害人行使请求权时提供一定的正当性。
第二,债权请求权的行使是有诉讼时效的限制的。有句法谚说过,“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就是说当权利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时,要在一定的时间限制内向法院起诉方可得到法律的保护,否则法律将不予支持权利的请求。例如,甲被乙打伤(属于侵权),如果不在一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向法院起诉的话,那么法院将不予支持甲的诉讼请求。而物权请求权则相对地不适用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第三,物权请求权的行使人不要求必须是物权持有者本人。因为物权请求权是和“物”紧密结合的,因此只要是物权的合法行使者都可实施此权利。例如原物的合法占有者、持有者(例如承租人)都可行使物权请求权。但是债权请求权的行使人则必须要求得是权利受损者本人,他人无权行使。因为债权请求权是对权利人的权益造成损害,他人无法替代,只能由本人提出。
综上所述,区分二者的方法是在掌握二者基本概念的基础上进行如下辨析——即物权请求权是以物紧密相连,具有物权的效能,而债权请求权则是以侵权行为前提。这是各位考生在备考时一定要多加注意的内容。平时可以多对讲义中的物权法和债法(合同、侵权)的相关内容进行在请求权方面的比较。老师建议各位考生最好多做题,因为即使你明白个中道理,没有扎实的习题进行巩固是万万不可的。只有趁热打铁,以做题的形式巩固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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