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9 11:53:36 三支一扶考试网> //gs.huatu.com/szyf/ 关注公众号领资料 QQ备考群 APP看视频刷题 文章来源:未知
导读】华图甘肃三支基层考试网同步未知发布: 2020年甘肃三支一扶考试备考知识—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犯罪,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 【2022交流群汇总】 ,2022三支一扶,民生实事就业项目 考试专用教材公共基础知识教材+历年 2本,戳>>> 华图教育官方旗舰店 立即购买。更多资讯请关注甘肃华图微信公众号(gshtjy),甘肃三支基层培训咨询电话:0931-8186071,新浪微博@甘肃华图,微信号: gshtjy420(点击查看全省咨询微信号)
大家还记得从美国飞往中国的“千里投毒”第一人黎女士吗?
短短一周,3月13日从美国返回祖国的黎某,人生轨迹急转直下,因为故意隐瞒个人疫情信息,被众多网友谴责,于3月16日被北京警方立案调查,又因违反美国的防疫规定和公司规定,被其雇主辞退。真可谓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妨害疫情防控的案件集中爆发,多起案件的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妨害疫情防控,到底该当何罪呢?下面我们就来说道说道。
考点1:《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意见》分9个类型明确规定了疫情防控期间已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妨害疫情防控的35种行为、33种犯罪,关于这些犯罪的规定涵盖疫情防控的方方面面,全面详尽、具体明确。
考点2: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
一、法律依据
《意见》中规定,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危害公共安全的,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1.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二、案例分析
云南省景洪市景哈乡居民郦某某,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旅居武汉,其返回景洪市后,出现咳嗽等症状,被卫生防疫机构隔离观察治疗。1月24日,郦某某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在隔离观察治疗期间,郦某某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的预防控制措施,放任其向不特定人员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郦某某的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采取相关措施。
2020年1月31日,被告人赵某某与其女友宋某某在大兴区西红门镇怡家苑公寓与朋友聚餐饮酒后滋事,宋某某谎称赵某某系湖北返京人员,民警调查核实二人的身份信息及行踪轨迹时,赵某某多次推搡民警及辅警。18时25分许,赵某某突然搂抱民警隗某的颈部,致其颈部软组织损伤。大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赵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应从重处罚。
考点3:依法严惩制假售假犯罪
一、法律依据
《意见》中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
二、案例分析
1月下旬,福州长乐区的郑某利用疫情期间群众对医用口罩的急迫需求,明知销售口罩的上家不是医疗器械经销商,并且未核实其口罩货源是否符合标准,即通过微信宣传医用口罩的出售信息。此间,郑某通过买家反馈以及在对购得的口罩进行分装、打包时得知其出售的医用口罩粗制滥造、质量低劣,但他仍通过邮寄方式对外销售。其从同一上家处订购的4万余个口罩,仅1月29日、30日两天就至少寄出2.6万个。经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初步认定,该口罩不具有“供医疗机构使用”的性能,属于伪劣产品。2月14日,长乐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依法批准逮捕郑某。
考点4:依法严惩哄抬物价犯罪
一、法律依据
《意见》中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二、案例分析
2020年1月初,谢某在经营某工贸公司过程中,以5.125元/盒的价格购入一批一次性使用无纺布口罩,规格为50只每盒,在淘宝店销售。1月23日至1月29日期间,将正常售价7元/盒的上述口罩,涨至21元/盒至198元/盒不等的价格对外销售,累计售出1900余盒,违法所得16万余元。2020年3月23日,上海松江区法院对被告单位以及被告人谢某囤积居奇、牟取暴利的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判处单位罚金20万,判处谢某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18万。
考点5: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
一、法律依据
《意见》中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定罪处罚。
二、案例分析
2019年2月至9月,犯罪嫌疑人田某先后5次在龙山县洗洛镇小坪村地段的山林中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并拍摄了相关视频。2020年2月8日,龙山县森林公安局在开展新冠肺炎病毒舆情巡查时,发现田某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立即组织警力将其抓获。通过田某保留的视频和实物,专家鉴定其猎捕的野生动物有1只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白颈长尾雉,7只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腹锦鸡(3只被田某食用)。目前,田某因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考点6: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犯罪
一、法律依据
在疫情防控期间,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的严重后果,或者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装备、吐口水等行为,致使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采取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以侮辱罪或者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二、案例分析
2月6日,江苏省建湖县犯罪嫌疑人唐某甲(男,55岁)酒后至建湖县上冈镇草堰口卫生院探视住院的父亲。值班医生周某某提醒戴口罩,并制止其在输氧病房内抽烟。唐某甲遂殴打周某某,医生王某某以及姚某某、唐某乙上前劝阻后,唐某甲又对该三人进行殴打,扰乱了正常诊疗秩序。经公安机关鉴定,周某某、王某某、姚某某3人损伤程度均构成轻微伤。归案后,被告人唐某甲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2月12日,建湖县检察院对被告人唐某甲以寻衅滋事罪适用简易程序提起公诉,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考点7:依法严惩造谣传谣犯罪
一、法律依据
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对于因轻信而传播虚假信息,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二、案例分析
经查,2020年2月3日,郴州市森林公安局北湖分局刑侦治安队民警张帅在与他人聊天过程中,听闻“有一名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擅自脱离隔离,且有反社会情绪,并于2月2日逃脱,至今未找到”的消息。在未对该信息真实性进行核查的情况下,张帅使用本人微信账号将该信息以语音方式发送到其他微信群。导致该信息在全市大范围传播,引发社会恐慌。2月4日,经相关部门核查,该语音信息内容为虚假谣言。2月5日,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决定给予张帅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北湖区纪委区监委给予张帅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按二级科员确定待遇。
试题练习:
1. 2020年1月份以来,寇某借用亲戚、朋友身份在淘宝网开办网店20余个,以15元左右的价格购进一批口罩,以高价对外销售,谋利250余万元。寇某涉嫌触犯的罪名是( )
A. 诈骗罪
B. 非法经营罪
C. 妨害公务罪
D.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答案】B
【解析】《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中指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题干违反了本规定,故本题选择B项。
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甘肃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考试信息
更多推荐>>>
2020甘肃事业单位|教师|银行|公务员考试公告汇总(4月)
(编辑:admin)贴心微信客服
Q群福利小灶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