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分校

您当前位置:甘肃人事考试网 > 国家公务员考试 > 备考技巧 > 申论 > 2019国考申论热点:国家版权局约谈13网站 整顿行业

2019国考申论热点:国家版权局约谈13网站 整顿行业乱象

2018-10-15 15:13:3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gs.huatu.com/gwy/ 领资料   微信备考群   APP刷题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文章页领取备考干货

  申论热点材料阅读

  9月29日,针对网络转载版权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版权问题,国家版权局在京约谈了趣头条、淘新闻、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百度百家号、微信、东方头条、北京时间、网易新闻、搜狐新闻、新浪新闻、凤凰新闻、腾讯新闻等13家网络服务商,要求其进一步提高版权保护意识,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

  申论热点独家模拟预测题及详细解析

  【模拟预测题】

  【此次约谈要求进一步提高版权保护意识,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请谈谈你对此事的看法?】

  国家版权局要求,网络服务商直接转载传统媒体作品的,要进一步完善版权管理制度,坚持“先授权、后使用”的著作权法基本原则,未经授权不得直接转载他人作品;依法转载他人作品时,要主动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来源,不歪曲篡改标题和作品原意;要积极与权利人及相关版权组织开展版权合作,完善授权许可机制,遏制网络侵权盗版。

  网络服务商为用户转载他人作品提供平台的,要切实强化用户管理,在平台显著位置提示用户遵守著作权法,不违法转载他人作品;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用户未经许可违法转载他人作品、洗稿等侵权行为;不得鼓励用户或假借用户名义,滥用“避风港”规则转载他人作品;对于多次侵权被投诉的用户,应当采取列入黑名单、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惩治措施。

  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政协委员,资深出版人聂镇宁此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当前实行的《著作权法》是在2010年完成的二次修订,但新媒体和传播技术的迅猛发展后出现的新问题,法律没能跟上。他同时指出,关于新闻版权的纠纷,最难之处在于取证,并且侵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也不好判定。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的多位律师向新京报称,对别人的原创内容进行篡改、删减、拼凑,肯定是侵犯著作权法的。以于正《宫锁连城》和琼瑶《梅花烙》侵权案件为例,虽然演、职人员,服、化、道都完全不同,但在专业编剧的鉴定下,认定为侵犯著作权,并进行了相关赔偿。

  但上述律师强调,在实际的认定过程中,需要针对具体作品,有专业人员进行比对,过程相对较复杂,也涉及人为因素。同时,新闻作品即使被认定为侵权,赔偿金额相对较少,因此,一些作者选择不进行诉讼。一位律师告诉新京报,其经手的一个案件,开庭、调解、宣判等多次到被告所在地法院出差,最终赔偿仅千元,性价比很低。

  值得注意的是,现行法律、法规仅对部分新闻作品版权进行保护。国家版权局2015年4月17日发布的《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国版办发【2015】3号)第四条则规定:《著作权法》第五条所称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该单纯事实消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凡包含了著作权人独创性劳动的消息、通讯、特写、报道等作品均不属于单纯事实消息,互联网媒体进行转载时,必须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受访的一位律师指出,上述规定中对时事新闻和包含著作权人独创性劳动的新闻的认定也存在一定困难,比如同样是针对新闻事实的报道,未经加工梳理和经过作者整合的内容,常常出现混淆,不易判定。

  >>>国考1元礼包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推荐:

招考信息招考指导双考课程备考技巧

国考笔试课程网校课程微博@甘肃华图

——相关阅读——

2023年国家公务员公告直播峰会

2023国考笔试系统提升班 2023国考乘风计划启航礼包

行测备考指导 申论备考指导 知识大普及 高频知识点 2023升级版国家公务员6本套

国考报考指导 国考时间轴 国考空间站 数读公考 问答百科

笔试备考咨询 微信交流 国考备考交流群

以上是《2019国考申论热点:国家版权局约谈13网站 整顿行业乱象》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甘肃公务员考试网(https://gs.huatu.com/)

(编辑:admin)
分校图书通栏

图书教材

  • 公务员
  • 教师
  • 事业单位
  • 金融
  • 军队文职
  • 医疗
  • 政法干警
  • 公选遴选
  • 考研
  • 学历教育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