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分校

您当前位置:甘肃人事考试网 > 国家公务员考试 > 备考技巧 > 申论 > 2019国考申论热点:快递柜要收费 莫让便利变了味

2019国考申论热点:快递柜要收费 莫让便利变了味

2018-09-26 16:05:3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gs.huatu.com/gwy/ 领资料   微信备考群   APP刷题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文章页领取备考干货

  申论热点材料阅读

  近年来,各种各样的快递柜开始在居民小区广泛布点。近日,很多用户骤然发现,家门口的快递柜已经从原来的免费使用,悄然变成了收费使用。虽然一次使用费用从0.5元到1元不等,但快递柜收费话题也刷屏网络。媒体调查发现,不论是电商平台,还是快递柜平台,均未提示消费者使用快递柜需要付费。

  申论热点独家模拟预测题及详细解析

  【模拟预测题】

  【快递柜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问题,频频引发争议。此番,又因免费变成收费,快递柜话题再次刷屏网络。请谈谈你对此事的看法?】

  本来已经交齐了快递费,现在取件又要交钱,在快递已成“剁手族”刚需的背景下,很多经常得从快递柜取件的用户,难免由此生出挨“宰”的不良体验。

  这种不友好的用户体验的形成,至少有两个原因:首先,绝大多数物流企业并未告知消费者,即除快递费外,取件时还需额外支付快递柜费。

  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两项重要的权利,这其中包括“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物流企业和快递柜经营企业看起来似乎共赢了,但原本的三角关系缺了消费者一角后,实质上就是一种强买强卖。

  其次,是快递柜经营企业的“鸡贼”。通过前期免费的方式改变用户使用习惯,继而开始悄悄收费,这看起来不过是一种营销手段,但这样的营销手段,总会给人“自古深情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的观感。

  从法律角度而言,在无特别约定情况下,快递柜要收费由物流企业承担,应无任何障碍。《合同法》第六十条明确,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直接交付快递或将快递投递于快递柜,然后由消费者自取,并非额外服务,而是物流企业全面履行义务的一部分。

  事实上,向快递柜投递快递大大节约了物流公司人工成本,最大的得利者仍然还是物流企业。在这种情况下让用户再承担额外费用,更是不该。哪怕向物流企业收费最终可能通过推高快递费的方式,转嫁给用户,这也比直接向用户收费合理。

  需要厘清的“第二笔账”,则是快递柜经营企业的经营成本中,除前期设备投入和维护费用外,往往还需定期向小区物业支付费用,实际上这又是另外一笔“糊涂账”。

  《物权法》明确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快递柜经营企业不应该向物业公司支付费用,而是应该向全体业主支付费用。但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小区业主并未享受到这笔费用。

  最终就形成了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的吊诡格局——经营企业在小区业主的地盘上设置快递柜,却要向业主收费。业主本该享有场地租金的权益,最终却只有交钱的义务。

  说到底,快递柜收费引发关注背后,很大程度上并非公众在钱上斤斤计较,而是权利意识的觉醒。毕竟,快递柜的出现在便利生活的同时,也可以避免用户和快递员的直接接触,保护了用户的隐私。但即使是顺应市场需求的好东西,也必须理顺其法律逻辑,好的东西才能走得更稳也更远。

  >>>国考1元礼包

  >>>国庆班仅需499元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推荐:

招考信息招考指导双考课程备考技巧

国考笔试课程网校课程微博@甘肃华图

——相关阅读——

2023年国家公务员公告直播峰会

2023国考笔试系统提升班 2023国考乘风计划启航礼包

行测备考指导 申论备考指导 知识大普及 高频知识点 2023升级版国家公务员6本套

国考报考指导 国考时间轴 国考空间站 数读公考 问答百科

笔试备考咨询 微信交流 国考备考交流群

以上是《2019国考申论热点:快递柜要收费 莫让便利变了味》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甘肃公务员考试网(https://gs.huatu.com/)

(编辑:admin)
分校图书通栏

图书教材

  • 公务员
  • 教师
  • 事业单位
  • 金融
  • 军队文职
  • 医疗
  • 政法干警
  • 公选遴选
  • 考研
  • 学历教育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