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3 11:08:43 甘肃事业单位考试网> gs.huatu.com/sydw/ 关注公众号领资料 QQ备考群 APP看视频刷题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甘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2017甘肃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之公务员法(一) ,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更多资讯请关注甘肃华图微信公众号(gshtjy),甘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培训咨询电话:0931-8186071,新浪微博@甘肃华图,微信号: gshtjy420(点击查看全省咨询微信号)
甘肃华图教育网整理了2017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为大家带来“2017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之公务员法(一)”,希望帮助考生快速顺利的掌握2017公共基础知识相关考点。
2017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之公务员法(一)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兼职:公务员经批准可以在机关外兼职,但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公务员兼职:不得在企业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
试用期: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
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在试用期内,须接受培训
公职的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
公职的考核重点:以绩为重
公职的考核类型:定期考核;不定期考核
公职的考核结果: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公职的奖励对象:公务员个人;公务员集体
公职的奖励形式:精神物质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公职的奖励等级: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公职处分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公职处分后果:处分期间不得升迁
公职处分后果: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还不得涨工资
公职处分解除: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级别、职务不再受影响,但解除降级、撤职不视为官复原职。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公职处分形式: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更多推荐>>>
——相关阅读——
以上是《2017甘肃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之公务员法(一)》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甘肃事业单位考试网(https://gs.huatu.com/)
(编辑:admin)华图教育兔小妹
微信公众号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