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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试用期顺延

2016-10-11 13:12:3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gs.huatu.com/gwy/ 领资料   微信备考群   APP刷题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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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期间,新录用公务员有下列情形的,试用期顺延,顺延期满后再行考核。

1.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朔、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

2.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待结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受到记大过以下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试用期顺延至处分期满后考核。

4.法律、法规规定影响试用期满考核正常进行的其他情形,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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